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
广铁办发〔2021〕50号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党委
关于公布?广铁集团平安风险过程控制
管理方法〔修订〕?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现将?广铁集团平安风险过程控制管理方法〔修订〕?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月度平安“红线〞问题量化指标
2. 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3. 运输站段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4. 运输站段领导干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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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平安薄弱环节重点攻关课题汇总表 6. 平安风险评估检查工程评分表 7. 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8. 运输站段月度平安质量考核标准 9. 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月度考核标准
广铁〔集团〕公司 广铁〔集团〕公司党委
2015年2月11日
广铁集团平安风险过程控制
管理方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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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平安风险管理的部署,落实“三化〞建设要求,加强各级干部、作业人员平安风险理念培育,大力强化平安管理根底,准确分析、掌控平安风险动态变化,将平安风险防控责任逐级分解到各管理岗位和作业岗位,加强日常平安生产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促进“干部落责、职工落标〞,实现作业过程中平安风险有效控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高铁、客车、正线平安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根底、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建立和完善运输生产全过程平安风险控制和考评考核机制,提升新时期运输平安掌控能力,确保集团公司运输平安持续稳定。
第二章 平安风险过程控制检查制度
第三条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专业处室〔运输、客运、货运、机务、工务、电务、车辆、供电、职工教育、土地房产公寓、信息化、建设管理、设备监造处,机辆验收室,下同〕、安监部门,各运输站段〔含粤海、平南公司,广州铁道车辆厂,各房建公寓段,下同〕领导干部以及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平安风险过程控制检查监督职责。
第四条 各专业处室要健全本专业系统平安风险问题库,适时调整、补充、完善“平安质量考核管理系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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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
1.平安“红线〞问题库。违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问题性质、影响程度超过“A类〞,危及高铁、客车、正线平安,但未构成铁路交通事故或生产平安事故的问题,定性为平安“红线〞问题。
2.管理层平安风险问题库。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到位、埋下严重平安风险隐患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定性为A类问题;因日常管理不善、留下平安风险隐患或造成一定影响的,定性为B类问题;因工作质量不良未造成影响的,定性为C类问题。
3.作业层平安风险问题库。作业人员因不按标准作业,可能导致行车事故或危及人身平安的风险隐患,定性为A类问题;因标准化作业不到位或违章违纪等影响运输平安的,定性为B类问题;影响工作质量的一般性违章违纪问题,定性为C类问题。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下发?平安“红线〞问题通知书?〔简称“红线〞通知书〕时,要严格对照平安风险问题库有关条款,于检查发现问题次日起5日内下发。其中,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必须经处长〔主任〕或分管副处长〔副主任〕审核签认后下发;各运输站段经段〔站〕长或分管副段〔站〕长审核签认后,必须报主管专业处由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审核签认前方可下发。
各级管理人员下发红、黄、白?平安检查通知书?〔简称“红、黄、白牌〞通知书〕时,必须严格对照平安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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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有关条款,问题描述准确、清楚,禁止使用“不标准〞、“不标准〞等笼统性用语,并于检查发现问题次日起2日内下发。
“红线〞通知书及“红、黄、白牌〞通知书可合称为通知书。
第六条 负有平安检查监督任务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完成检查量化指标。其中,月度平安“红线〞问题量化指标见附件1;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见附件2;各运输站段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总数见附件3,原那么上按考核率10%~15%控制并分解到人;各运输站段领导干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见附件4。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运输站段要依据量化指标,分区域、按比例均衡“发牌〞;每10天〔26日至次月5日、6日至15日、16日至25日〕“发牌〞数不得低于月“发牌〞总数的30%;月度必须100%完成量化指标。
凡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停止作业、施工的单位,主管专业处室依据单位提出的申请,按日均检查量化指标测算核减该单位当月“发牌〞量,但当月总“发牌〞指标不得低于月度总数的20%,并报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室,下同〕核备。
第七条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平安检查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平安风险隐患或问题,应认真分析、准确定性定责,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下发通知书时,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对已发生的事故、设备故障或被集团公司、铁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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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报等平安问题,不准向责任部门或单位下发通知书。
2.多人同时检查发现同一问题、一次检查发现同一问题存在多处所或多责任人、或者同一问题在整改期限内,每次只发一张通知书。
3.各运输站段领导班子按规定的“红线〞量化指标,下发通知书范围为本单位管理层触碰“红线〞人员。各专业处室〔建设管理处除外〕、安监部门对站段管理层发“红、黄牌〞通知书不准超过本部门月度量化指标总数的50%、不得低于30%。各运输站段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管理层发“红、黄牌〞通知书不得低于领导班子月度量化指标总数的30%。
4.各专业处室〔机辆验收室驻段除外〕、安监部门检查平安工作中发现的A、B类问题,应及时下发通知书;对发现的C类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向责任单位通报,不再下发通知书。
5.运输处施工协调办对涉及施工平安问题、工务处防洪办对涉及防洪平安问题可跨专业下发通知书;机辆验收室对动车组、机车、客车、货车、轨道〔机械〕车、接触网作业车和牵引供电设备等平安问题下发通知书;职工教育处、信息化处、安监部门下发通知书不受专业限制;其他专业处室不准跨专业下发通知书。
6.各运输站段利用录音、视频等各种监控装置回放分析中发现的平安风险问题,有权下发通知书的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平安、技术、职教科、监控分析室主要负责人,不准扩大监控装置回放分析发现问题下发?通知书?的权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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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现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下发?通知书?的数量不得低于本单位月度量化指标总数的80%。
7.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平安风险问题,原那么上不列集体责任。遇特殊情况列集体责任时,必须主次责任分析准确,并考核相关责任人员。
第八条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各运输站段要加强对管内非运输企业,以及行包、邮政、集装箱、工程建设、专用线、厂矿企业等管外单位〔简称结合部单位〕作业过程中平安风险的检查监督管理。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运输站段对结合部单位下发通知书不准超过月度量化指标的10%。
第九条 凡发生列车运行中非正常停车、突发事件和危及行车平安的情况时,机车乘务员及有关岗位人员应第一时间向车站值班员报告〔CTC区段报告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接到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叫停该区段后续列车,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否那么对责任人一律按“红牌〞考核。
第十条 各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平安风险问题,必须当面向责任人指出、责令立即整改并交流谈心,指导和帮助责任人提高平安风险意识,落实作业标准。
1.对检查发现的“红线〞、A类、B类问题,必须见面谈心前方可下发?通知书?。
2.凡遇添乘等特殊情况不能当面指出时,不得委托责任单位管理人员与当事人谈心,必须核实问题原因、与责任人见面谈心前方可下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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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红线〞、A类、B类问题?通知书?未与责任人见面谈心下发的,责任人可不受牌并进行投诉,对发牌人一律按“红牌〞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各运输站段、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及时分析、整改和签认销号。其中,“红线〞通知书由单位正职组织分析、签认销号;“红、黄牌〞通知书由单位分管副职组织分析〔红牌正职签认销号,黄牌分管副职签认销号〕;“白牌〞通知书由平安科或主管科室组织分析、签认销号。月度签认销号必须在28日18时前完成。
第十二条 各专业处室每月要对本部门、本专业系统站段、建设工程管理机构下发的“红线〞、“红、黄牌〞通知书质量、量化指标完成及整改情况,管理根底、作业过程和设备质量等平安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通报预警。
各运输站段、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每月要把各类通知书整改、销号质量,列入月度平安例会重要内容,按照“问题在现场、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要求,认真剖析平安管理、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深层问题,从源头上修订防范平安风险的有效措施,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警示。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切实维护职工提出申诉仲裁的权利,将 申诉、效劳职工网络系统等职工可采取的申诉仲裁途径、方法,本单位、主管专业处、安监部门申诉 等在车间、班组长期公示〔申诉 在“平安质量考核管理系统〞查询〕。责任人对?通知书?问题或定性定责有异议时,可按以下途径和程序进行申诉仲裁,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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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受理。
1.拨打检查人隶属部门诉求 或书面提出诉求意见,由检查人部门进行核实仲裁。
2.登录“广铁集团效劳职工网络系统〞进行申诉,由集团公司机关有关部门进行仲裁。
3.各运输站段自查问题下发的通知书,车间、班组对定性定责异议时,由站段分管副职组织复核并于3日内进行裁定回复。
第十四条 对平安管理根底薄弱、平安问题突出的站段、车间实施重点帮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根底建设。
1.根据运输站段平安根底管理、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情况,由集团公司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每半年确定1个重点站段,研究制订帮促方案,对口实施调研帮促。
2.帮促期间重点检查指导站段,准确把握平安风险易发多变的特点,加强平安风险动态研判,修订完善过程控制有效措施,帮助站段从源头上分析、解决问题,落实平安管理责任,促进管理根底建设。
3.针对本专业系统车间平安管理、作业标准、设备维修质量等现状,由各专业处组织每3至6个月确定1至2个关键车间,制订具体的检查帮促工作方案,进驻车间开展检查调研。
4.帮促期间以车间“管理标准化、作业标准化、设备质量达标化〞为重点,从源头上剖析根底管理存在的问题,指导车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开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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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对标、达标活动,提高车间纠正违章作业、控制和消除平安风险的能力。
第三章 平安薄弱环节查摆整治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各专业处室、单位要建立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整治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对本专业系统、单位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一次,重点聚焦到平安管理、过程控制和设备质量上,对反思查摆出的薄弱环节要认真梳理分类,各专业处室按照管理职责、权限负责本系统薄弱环节的分析、汇总,确定本系统1-2个重点攻关课题,经分管领导审核签认后〔见附件5〕,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室〕,由安监室进行综合分析,提报集团公司安委会研究、确定重点攻关课题,对平安薄弱环节查摆整治实行常态化管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处室、单位对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工作,要采取由下往上倒查的方法,从岗位、班组存在的问题倒查车间、站段、专业处室存在的平安管理问题,从现场作业不标准的问题剖析管理不标准的问题,通过解剖具体问题排查倾向性的问题,使反思查摆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确定的重点攻关课题,实行分管领导组织协调,专业处室负责整治,安监部门挂牌督办。各牵头或责任部门要根据挂牌督办工程、整治措施和完成期限,逐项组织研究制订整治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逐条落实责任,动态跟踪催促,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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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重点攻关课题实行核实销号制度,对需要延期的工程,由责任处室提出延期原因和防范措施报安监室;对已完成的工程,由安监室组织现场检查核实,整治不合格的推倒重来。各单位确定的平安薄弱环节整治工程,严格实行分管副职上手组织整治,单位平安科挂牌督办、验证销号。
第四章 平安分析、通报、交班、对话、预警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实施每日平安信息跟踪分析。各单位、专业处室由分管平安副职牵头组织,每天对本单位、系统发生的所有平安问题进行梳理、跟踪调查,深入分析问题直接原因和平安管理、干部作风、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深层次问题,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发生的高铁、动车、客车平安信息比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安监室由主管分析副主任牵头组织,每天对所有平安信息〔安监报-1〕进行甄别分析,及时催促相关单位、部门上报调查分析情况,必要时组织安监人员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实施每周平安分析。安监室每周对发生的事故、故障和重要平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形成周平安情况分析报告,在集团公司周运输大交班会、每周一17时全集团电视 会议上进行通报。各专业处室、单位每周对本系统、单位发生的事故、故障和重要平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制订整治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实施平安问题深度分析。各专业处室、运输站段由主要领导上手,每月对本系统、单位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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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设备故障和惯性问题、平安突出问题和不良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度分析,不仅分析问题的直接原因,更要深入剖析专业管理、机制建设、规章制度、技术管理、工作标准、职工教育培训、干部履责、现场作业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一次深度分析至少解决一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或平安薄弱环节。
深度分析报告每月各专业处室不少于1篇、安监室不少于3篇、运输站段不少于1篇。各运输站段对发生的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必须件件进行深度分析。各运输站段、专业处室深度分析报告分别由主管专业处、安监室组织逐份进行点评、通报。
第二十二条 实施典型事故定期通报。安监室对集团发生的事故要组织认真分析,深入剖析事故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件件进行通报,警示各部门、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平安风险防控。
第二十三条 实施典型事故交班分析。对发生的典型铁路交通事故,由安监室组织相关专业处、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及有关责任人员到集团交班,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深入查找管理上、干部作风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 实施平安对话。集团公司每月由集团主要领导组织召开月度平安对话会、每周二由分管平安副总经理组织召开周平安对话会,对典型事故、平安“红线〞及“红牌〞问题、突出的设备故障等进行分析、通报,与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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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正职进行平安对话和点评,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平安风险管理工作状态,并对当前平安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第二十五条 实施平安预警。对平安管理薄弱和事故频发的单位实行专项预警,对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和运输组织方式变化实行专题预警,对季度性、阶段性平安重点实施广泛预警,对典型事故进行实时预警。各部门、单位接到?平安预警通知书?后,由部门、单位正职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对预警问题从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制订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五章 平安风险管理评估制度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平安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风险管理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室,依据既有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平安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半年、年度平安风险管理评估和季度平安质量专项检查评估。
第二十七条 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由安监室牵头,其中,上半年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由各专业处室组织实施,安监室负责作业人员平安评估;年度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由安监室组织实施,人事处、职教处、驻集团公司军代处参加,分别负责干部作风、教育培训、军事运输平安等专项评估。
第二十八条 平安风险管理评估重点检查平安管理根底、规章制度、设备质量、作业标准、过程控制、干部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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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培训、运输环境治理、事故故障分析管理,以及上次评估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具体评估检查内容、项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6。各专业处、各专业评估小组可结合本专业实际,增加平安风险管理评估检查考评内容,修改扣分标准。
1. 评估采用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达标、根本达标、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为达标,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根本达标,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估单位涉及多个专业的,以各小组评估的平均得分作为综合得分。
评估中发现危及高铁、客车、正线平安以及从业人员劳动平安等严重平安风险的,经评估小组研究认定,可对被评估单位直接降级。
2. 评估检查工作完成后,上半年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由各专业处、年度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由评估领导小组通报评估情况。各专业处、各专业评估小组于评估检查结束后5天内,向安监室提交评估总结报告〔含评估评分表,下同〕,内容包括评估检查开展情况,被评估单位平安风险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及原因剖析,评估结论及整改意见。评估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分送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安监室和被评估单位。
安监室根据评估情况,综合确定各运输站段上半年、年度平安风险管理评估等级并下发通报。
3. 被评估单位要及时召开安委会,对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从源头上分析平安管理根底、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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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量、作业标准、过程控制、干部作风、职工培训、运输环境治理、事故故障分析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制订整改推进方案,并于评估结束后10天内将整改方案分别报送主管〔相关〕专业处室、安监室核备。
第六章 平安风险过程控制考核问责制度 第二十九条 成立由集团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风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行政领导、铁路办事处主任、运营合资公司总经理进行月度考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党群领导、铁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运营合资公司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进行月度考评;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月度考评。
各专业处室、运输站段要严格执行月度逐级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必须真实反映管理人员工作实绩。
2. 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铁路办事处、合资公司、运输站段负有平安检查量化指标的各级管理人员,实施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评并按百分制兑现。
3. 领导干部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评得分与个人月度根本收入挂钩〔考评标准见附件7〕。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铁路办事处、合资公司、运输站段其他管理人员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得分与个人月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挂钩,具体考核标准由本部门、单位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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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人员月度内因休假、学习或经单位〔部门〕批准等原因,离开本职岗位累计达10天及以上者,不参加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评。
5.管理人员连续3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由上一级部门负责人组织谈话警示;年度内累计6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诫勉谈话〔诫勉期一般为3个月〕、直至免职处理。各级管理人员的平安生产责任制考评成绩与年终评先、业绩考核、选拔任用等挂钩。
第三十条 各运输站段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被发“红、黄、白牌〞通知书,按每张“红牌〞通知书200元、“黄牌〞通知书100元、“白牌〞通知书20元核减个人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
第三十一条 对半年、年度平安风险管理评估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核减平安效益达标奖8000元。
第三十二条 对各运输站段实施月度平安质量考核,奖金基数按劳卫处核定的标准执行。运输站段月度平安质量考核标准见附件8。
1.对运输站段月度平安质量实施综合排名考核,基数为1000分。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和设备故障的责任系数,全部、主要责任为1.0,重要责任为0.5,次要责任为0.3。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B、C类事故负次要责任除外〕,实行一票否决。铁路交通一般B、C类事故负次要责任,分别扣200、100分。
2.车务系统分车站、车务段2个组考评,机务、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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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房建公寓系统各按1个组考评。其中,车务站段客运、货运专业的考核分别由客运处、货运处提供;惠州电务段、肇庆信号水电段在电务系统排序,其水电专业的考核由供电处提供;肇庆客运段在客运系统排序,其车辆专业的考核由车辆处提供;动车组、机车、客车、货车、轨道〔机械〕车、接触网作业车的检修质量考核,由机辆验收室向相关专业处提供。各分组单位发生同分时,按单位平安风险及工作量大小排序。以上考核于每月30日前提供。
3. 运输站段月度未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D21除外〕,平安问题销号率不低于95%,奖励排名第一的单位月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基数的3%;排名第二的单位月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基数的2%;排名第三的单位月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基数的1%。其中,组内单位8个及以上的,对前三名予以奖励;组内单位5至7个的,对前二名予以奖励;组内单位4个及以下的,奖励第一名单位。
4.对排名末位的运输站段,核减月度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奖1%〔供电段核减0.5%〕;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供电组为连续4个月〕或自排名末位之月起,12个月内,组内单位8个及以上的累计4个月〔4至7个单位的累计5个月〕排名末位的运输站段,给予党政正职、分管副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诫勉期一般为3个月〕直至免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实施月度考核,考核金额由集团公司核减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工资总额。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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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事故、通知书的分析及考核工作。?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月度考核标准?见附件9。
第三十四条 各运输站段要与结合部单位签订平安协议,签订的平安协议报主管专业处核备。其中,管外结合部单位的协议条款中,要明确向监管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平安风险抵押金及处分的规定。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运输站段检查发现结合部单位作业中的平安风险问题,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下发通知书。管外结合部单位的考核,由监管单位核减责任单位平安风险抵押金;管内非运输企业的考核,集团公司从非运输企业工资总额中扣除。其中,“红牌〞通知书每张3000元、“黄牌〞通知书每张1000元。管内非运输企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知书的分析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五条 对触碰平安“红线〞的管理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诫勉期一般为3个月〕、直至免职处理,期间免发平安效益达标奖;对触碰平安“红线〞的作业人员,给予离岗培训3个月,期间免发平安效益达标奖。
1. 各级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平安“红线〞问题,应责令责任人立即改正,及时通报责任单位党政正职,责任单位要组织调查核实,并研究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对行车设备质量“红线〞问题,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2. 发现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触碰平安“红线〞问题时,应当面指出并报主管专业处室,主管专业处室提出处理意见,送安监室归口上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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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业人员离岗培训期间,要组织学习根本规章、作业标准和跟班实习,经考评合格方可回到原岗位任职。
第七章 附 那么
第三十六条 月度考核周期及通知书统计周期,为上月25日18时至当月25日18时。因举报或调查期限限制的事故,纳入定责月考核。
第三十七条 每月20日18时至28日18时,管理人员在“平安质量考核管理系统〞中填写?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逾期不自评按0分处理;每月28日18时至次月6日18时未进行逐级考评按0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每月28日18时前,安监部门负责将铁路交通事故录入“平安质量考核管理系统〞。次月4日18时前,各专业处将本系统设备故障定责情况和考核问题,录入“月度平安质量综合排名考核系统〞的?月度平安质量考核表?、?专业系统月度平安质量排序考核汇总表?、?专业系统月度平安质量排序扣分内容汇总表?。安监室审核汇总排名结果,呈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劳卫处通报兑现考核。
第三十九条 月度运输站段平安质量综合排名按千分制:运输站段平安质量得分=1000-∑〔〔责任铁路交通事故件数×责任系数×扣分标准+其他乘以排序折算系数工程件数×扣分标准〕×排序折算系数+路外平安事故件数×路外折算系数×扣分标准+其他不乘以排序折算系数工程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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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第四十条 “红线〞和“红、黄、白牌〞通知书、平安检查区域均衡量化指标、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表按“平安质量考核管理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运输站段综合考核排序折算系数、路外平安事故折算系数,各系统站段月度平安质量考核表、月度平安质量排序考核汇总表、月度平安质量排序扣分内容汇总表按“月度平安质量综合排名考核系统〞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由安监室、人事处、劳卫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前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公布〈广铁集团平安风险过程控制管理方法〔修订〕〉的通知?〔广铁办发〔2021〕100号〕、?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公布<广铁集团平安风险管理评估方法〔修订〕>的通知?〔广铁办发〔2021〕52号〕、?广铁〔集团〕公司关于调整房建公寓系统单位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广铁房函〔2021〕769号〕同时废止。集团公司前发文电与本方法相抵触的,按本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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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月度平安“红线〞问题量化指标
部门 单位 安监室 深圳安监分室 惠州安监分室 肇庆安监分室 海口安监分室 平安监察大队 量化指标 〔张〕 每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3月1张 每月9张 部门 单位 衡阳车务段 娄底车务段 怀化车务段 广州车务段 惠州车务段 肇庆车务段 长沙客运段 广州客运段 广九客运段 肇庆客运段 量化指标 〔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部门 单位 怀化工务段 张家界工务段 广州工务段 肇庆工务段 惠州工务段 广州工务大修段 广州大机段 株洲高铁工务段 量化指标 〔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3月1张 每2月1张 张家界车务段 长沙办事处安监室 每月1张 长沙办事处 每2月1张 怀化安监室 平南公司安监部 每6月1张 运输处 机务处 供电处 工务处 电务处 车辆处 客运处 货运处 职工教育处 土地房产公寓处 建设管理处 机辆验收室 广州南站 长沙站 株洲站 株洲北站 广州站 江村站 广州东站 深圳站 深圳北站 长沙车务段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广州南高铁工务段 每3月1张 长沙电务段 怀化电务段 广州电务段 惠州电务段 肇庆信号水电段 广州通信段 长沙车辆段 株洲车辆段 广州车辆段 广州北车辆段 汕头车辆段 广州动车段 粤海公司 平南公司 广州铁道车辆厂 长沙房建公寓段 衡阳房建公寓段 怀化房建公寓段 广州房建公寓段 惠州房建公寓段 肇庆房建公寓段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4月1张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每6月1张 每6月1张 每2月1张 东莞东客运段 每2月1张 长沙货运中心 每2月1张 广州货运中心 每2月1张 怀化货运中心 每2月1张 每3月1张 惠州货运中心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佛山货运中心 每2月1张 每6月1张 每6月1张 每3月1张 每3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2月1张 每月1张 长沙机务段 株洲机务段 怀化机务段 广州机务段 龙川机务段 三水机务段 长沙供电段 怀化供电段 广州供电段 深圳供电段 长沙工务段 衡阳工务段 娄底工务段 永州工务段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每月1张 附件2
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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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运输处 机务处 供电处 工务处 电务处 车辆处 客运处 货运处 职工教育处 机辆验收室 机辆驻段验收室 施工协调办 土地房产公寓处 建设管理处 信息化处 安监室 深圳安监分室 惠州安监分室 肇庆安监分室 海口安监分室 平安监察大队 施工平安监察特派组 长沙办事处安监室 长沙办事处 怀化安监室 部门量化 其中A类 其中B类 其中C类 指标总数 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 量化指标 16 29 22 52 59 27 12 15 10 7 198 12 14 7 3 24 43 21 23 20 361 261 66 21 2 2 2 2 2 2 2 2 1 1 8 2 2 1 1 2 3 3 3 2 29 15 4 3 14 27 20 50 57 25 10 13 9 6 46 10 12 6 2 22 40 18 20 18 332 246 62 18 / / / / / / / / / / 144 / / / / / / / / / / / / / 附件3
运输站段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量化标准 站 段 A B C 小计 站 段 A B C 小计 量化标准 — 22 —
长沙站 株洲站 株洲北站 广州站 广州东站 江村站 深圳站 深圳北站 广州南站 长沙车务段 衡阳车务段 娄底车务段 怀化车务段 张家界车务段 广州车务段 惠州车务段 肇庆车务段 9 4 9 5 3 5 4 3 5 19 42 106 157 18 41 63 长沙客运段 广州客运段 广九客运段 肇庆客运段 东莞东客运段 长沙货运中心 怀化货运中心 广州货运中心 惠州货运中心 佛山货运中心 长沙机务段 株洲机务段 怀化机务段 广州机务段 龙川机务段 三水机务段 长沙供电段 41 200 23 116 7 10 11 19 4 10 2 4 23 34 47 51 89 18 50 9 19 94 526 245 142 104 97 204 42 115 20 43 155 261 253 235 44 39 220 767 384 183 161 159 312 64 175 31 66 272 452 397 379 81 66 350 43 100 152 33 18 24 17 14 77 115 44 65 50 79 48 69 37 54 26 104 135 96 176 291 25 126 260 411 13 15 8 16 10 10 64 138 215 72 162 249 36 72 116 38 153 29 115 28 116 8 6 29 21 77 173 266 47 111 168 47 90 147 26 104 量化标准 站 段 A B C 小计 站 段 A 量化标准 B C 小计 怀化供电段 广州供电段 深圳供电段 长沙工务段 9 10 4 17 34 116 159 38 100 148 14 37 55 惠州电务段 肇庆信号水电段 广州通信段 长沙车辆段 7 4 14 15 31 16 73 75 53 35 91 55 111 198 145 235 89 185 291 — 23 —
衡阳工务段 娄底工务段 永州工务段 怀化工务段 14 11 6 17 66 138 218 53 112 176 29 63 98 株洲车辆段 广州车辆段 广州北车辆段 汕头车辆段 广州动车段 广州铁道车辆厂 长沙房建公寓段 衡阳房建公寓段 怀化房建公寓段 广州房建公寓段 惠州房建公寓段 肇庆房建公寓段 平南公司 粤海公司 24 9 8 6 7 5 3 4 2 4 1 1 4 16 121 46 39 29 32 25 14 16 7 18 6 6 18 76 253 398 80 135 75 122 64 99 79 165 261 52 73 136 张家界工务段 11 广州工务段 肇庆工务段 惠州工务段 广州工务 大修段 广州大机段 广州南 高铁工务段 株洲 高铁工务段 长沙电务段 怀化电务段 广州电务段 21 11 12 8 10 3 2 18 10 12 121 160 54 53 59 25 50 23 25 26 84 70 79 34 72 30 32 48 98 161 280 49 98 158 58 116 186 40 77 125 49 124 183 14 10 38 55 33 45 88 170 276 38 43 53 101 228 320 83 138 附件4
运输站段领导干部月度平安检查量化指标
单位 长沙站 株洲站 株洲北站 广州站 广州东站 江村站 深圳站 深圳北站 广州南站 单位领导干部量化标准 正职领导 副职领导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3 2 3 2 2 2 单位领导班子量化标准 B类问题比例 A类问题数 问题总数比例 2 20% 2 4 2 2 3 2 2 2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 24 —
单位 长沙车务段 衡阳车务段 娄底车务段 怀化车务段 张家界车务段 广州车务段 惠州车务段 肇庆车务段 长沙客运段 广州客运段 广九客运段 肇庆客运段 东莞东客运段 长沙货运中心 怀化货运中心 广州货运中心 惠州货运中心 佛山货运中心 长沙机务段 株洲机务段 怀化机务段 广州机务段 龙川机务段 三水机务段 长沙供电段 怀化供电段 广州供电段 深圳供电段 长沙工务段 衡阳工务段 娄底工务段 永州工务段 怀化工务段 张家界工务段 广州工务段 肇庆工务段 惠州工务段 广州工务大修段 广州大机段 广州南高铁工务段 株洲高铁工务段 长沙电务段 单位领导干部量化标准 正职领导 副职领导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4 4 2 3 4 4 4 4 4 3 3 3 3 2 3 2 2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2 2 4 单位领导班子量化标准 B类问题比例 A类问题数 问题总数比例 4 20% 4 4 2 3 4 4 4 3 3 2 2 2 2 2 2 1 2 4 4 4 4 3 2 4 3 3 2 2 2 2 2 2 3 2 2 2 3 3 1 1 4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 25 —
单位 怀化电务段 广州电务段 惠州电务段 肇庆信号水电段 广州通信段 长沙车辆段 株洲车辆段 广州车辆段 广州北车辆段 汕头车辆段 广州动车段 广州铁道车辆厂 长沙房建公寓段 衡阳房建公寓段 怀化房建公寓段 广州房建公寓段 惠州房建公寓段 肇庆房建公寓段 平南公司 粤海公司 单位领导干部量化标准 正职领导 副职领导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1 1 1 1 1 1 2 2 3 3 2 2 3 4 4 4 4 4 4 4 2 2 2 2 1 1 4 4 单位领导班子量化标准 B类问题比例 A类问题数 问题总数比例 3 20% 3 2 2 4 3 4 2 2 2 2 / 2 2 2 2 1 1 2 2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 26 —
附件5
平安薄弱环节重点攻关课题汇总表
部门: 提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重点攻关课题 督办领导 责任部门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部门负责人:〔签字〕 集团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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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风险评估检查工程评分表
年 月 日 项 目 内 容 检查项点〔每个项点总分值为4分〕 建立站〔段〕安委会、平安生产分析会议制度 按规定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缺项,未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 按规定主持、参加会议 按规定下发?会议纪要? 平安生产会议督办事项是否落实和反应 是否建立干部岗位平安生产责任制 对干部进行责任制考核情况 研究部署,无工作安排或细化措施 工作安排或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本单位、部门实际及时部署平安工作 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否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平安评估方法 对车间平安评估 按规定开展平安评估工作 平安评估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按规定设置平安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平安检查监督 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对平安检查通报、平安监察通知〔指令〕书、管理通知书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班组管理方法、岗位标准、过程控制、质量保证和考核方法 是否开展平安专项整治活动 及时部署并制定专项整治推进方案 得分 安委会、平安生产例会 平安生产责任 贯彻上级工作部 平安 管理 平安工作部署 平安 季节性、阶段性平安工作 — 28 —
管理 专项整治按进度要求完成情况 专项整治的检查、总结情况 是否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配备救援列车、救援队的单位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按规定开展演练、救援设备管理情况 是否对不同等级事故的应急响应、救援召集、救援出动、救援指挥、现场组织、交通及通讯设施、联络员救治、后勤保障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是否明确处、站段领导干部深入现场检查、调研要求 现场检查、添乘检查、包保、平安调研量化任务完成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和考核情况 是否按规定参加施工、包保、抢险、救援等关键工作 是否制定干部平安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方法 干部作风考核和责任追究 是否对干部平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是否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有无干部教育培训方案 有无职工教育培训方案 实际培训人数与方案培训人数是否相符 岗位培训 生产作业人员〔含季节性用工、委外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所从事岗位的资格性培训 生产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进行所从事岗位的适应性培训 车间、班组组织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情况 班组长是否按规定组织轮训 生产作业人员〔含季节性用工、委外人员〕是否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班组长是否取得任职资格即上岗 抽考干部职工业务知识情况 特种〔设备〕作业、通用工种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资格证 是否按规定配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标准等 是否按规定要求组织学习 应急处置、救援管理 干部平安职责 平安职责落实 干部 作风 干部平安职责落实 人员 素质 岗位达标 规章 制度 学习贯彻情况 — 29 —
规章制度制定 规章制度管理 更新改造 设备大修 设备维修 设备 管理 天窗修 设备专项整治 隐患整治 运输环境治理 工作制度 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细化情况 有无明显错误或遗漏 是否相互抵触或宽于上级规定 是否缺乏可操作性 岗位作业标准是否齐全 是否细化规章制度管理方法 是否按规定对本单位、部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公布有效规章目录 规章制度修、建、补、废工作情况 应该纳入更新改造的设备是否纳入方案 是否按更新改造方案进度落实 应大修设备是否纳入方案 是否按大修方案进度落实 超期服役的主要行车设备有无平安保障措施 是否建立健全设备管、用、修方法 是否按照规定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考核 是否按规定制定设备维修方案 设备维修方案落实情况 是否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测 评估检查时有没有发现设备失格 被检单位维修天窗兑现率情况 被检单位施工天窗兑现率情况 被检单位维修天窗利用率情况 有无违反天窗修制度进行施工、维修作业 是否按上级要求制定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是否按方案进度落实 重大平安隐患是否制定整治方案或平安保障措施 重大平安隐患整治方案和平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执法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 30 —
路外工作制度是否健全 路外平安宣传制度是否健全 防护网〔围墙〕破损、开口是否及时修复或施工开口是否按规定恢复和监护;交通涵使用情况。 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下穿公路、涵洞是否按规定设置限高架,公铁并行区段是否按规定设置防护桩。 线路平安保护区标桩、道口、桥隧、路外伤亡关键处所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 对危及铁路运输平安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处置。 工作成效 影响铁路运输平安的环境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路外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案卷制作、管理情况 管理台账 影响铁路运输平安外部环境平安隐患问题库是否健全和标准 路外伤亡人数是否超过集团公司下达指标 发生2人及以上路外伤亡达不到较大事故 发生较大及以上路外伤亡事故 路外平安 压人是否停车 作业人员作业地点、道口〔含监护开口〕、桥隧前后100米范围内发生路外伤亡事故 防伤制度落实情况 路外伤亡事故内局部析定责和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事故 平安成绩 发生责任事故情况 — 31 —
故障 管理 信息管理 发生设备故障率是否高于集团公司规定指标 日常平安信息是否及时收集、通报、分析、考核 隐瞒事故 设备故障、事故信息报告情况 是否按规定对设备故障、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处理 设备故障和事故分析处理情况 是否按规定对事故、故障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是否制定整改措施 现场作业 以高铁、动车、客车和劳动平安为重点,通过添乘、现场检查、跟班写实等方式,对现场作业、设备质量等进行对规对标检查,检查具体工程及量化要求,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在评估前制定并纳入评估方案。 评估〔记分〕标准 1.平安评估统一采用“得分制〞,每个检查项点的对标审核情况定为五个记分档次,分别以4、3、2、1、0分进行记分,每个项点的总分值为4分。评为“不达标〞时得分为0分或1分,评为“一般达标〞时得分为2分或3分,评为“达标〞时得分为4分。 2.评估总分值为100分,公式:评估得分=100×[每项〔条〕标准的实际得分之和/4×实际评估的项〔条〕之和]。 3.发生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失格,重要责任扣20分,次要责任扣10分;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扣20分,重要责任扣10分,次要责任扣5分;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D21除外〕,负全部、主要责任扣10分,重要责任扣5分,次要责任扣3分;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21类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扣3分,重要责任扣2分;发生严重设备故障、作业人员轻伤,负全部、主要责任扣2分,重要责任扣1分. 4.发生责任设备故障,责任单位未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分析处理和考核的,每件核减该单位综合得分1分。 5.各类铁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考核分值,各小组评估时不纳入单位的评估记分,统一由安监室汇总后,在各受检单位评估得分的根底上进行核减。 — 32 —
附件7
月度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部门 工程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1. 发生责任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各扣100分。 2. 发生责任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分管领导扣20分。 3. 发生责任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分管领导扣5分。 1.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检查站段不少于1个、车间不少于1个,每少1个扣3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月检查站段不少于1个、车间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3分。 2.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下到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3天,每少1天扣2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月下到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5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1次〔22时至次日6时〕,每少1天〔次〕扣2分。 3.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检查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月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检查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2分。 1. 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委会,反思查摆平安薄弱环节,研究确定整治工程和措施,实行挂牌督办、闭环管理。未到达本项要求,扣3分;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主持分管系统开展一次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整治工作。未落实的,扣3分。 2.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全集团、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分管系统召开月度平安对话会议、分管平安副总经理每周组织召开平安对话会,重点剖析平安管理、干部作风、事故故障、设备质量、现场平安盯控等深层次问题,强化平安风险过程控制。未到达本项要求,扣3分。 3. 对总公司、集团公司部署全集团开展的平安活动,分管领导未组织分管系统开展的,扣2分。 4. 分管系统平安工作受总公司通报表扬的,分管领导每次加5分;受总公司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 平安 目标 检查 指导 组织 领导 — 33 —
1.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行政领导、铁路办事处主任、运营合资公司总经理进行月度考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对党群领导、铁路办事落实 机制 处党工委书记、运营合资公司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进行月度考评。未落实的扣2分。 2.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分管系统单位党政正职进行月度考评。未落实的扣2分。 1.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与基层干部、职工调研谈心不少于3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月与基层干部、职工调研谈心不少于5人,了解掌握现场平安情况、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等,未落实的扣1分。 思想 政治 工作 2. 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改善,落实职代会为职工办好事的承诺。未落实的,每件扣3分。 3.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深入了解掌握生产一线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解决责权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未落实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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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工程 铁路办事处、合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1. 管辖区域内发生责任一般A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各扣100分。 2. 管辖区域内发生责任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领导班子成员各扣60分。 平安 目标 3. 管辖区域内发生责任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10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件扣5分。 4. 管辖区域内发生责任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D21类除外〕,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1分。 5. 管辖区域内站段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被举报查实的,按照事故性质加倍扣分。 1. 正职每月检查站段不少于1个,检查车间不少于1个,检查班组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3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检查站段、车间、班组为正职的2倍,每少1个扣3分。 2. 正职每月下到生产一线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检查 指导 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1次〔22时至次日6时〕,添乘机车或客车不少于2次,每少1天〔次〕扣2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到生产一线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2次,添乘机车或客车不少于3次,每少1天〔次〕扣2分。 3. 个人检查发现并解决 “红线〞、A类和B类平安问题,每个分别加10分、5分和2分。 落实 机制 党政正职每月对副职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必须真实反映工作实绩,每少考核1人扣5分;考核不严、奖惩未兑现的,每人扣10分。 — 35 —
部门 工程 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正、副职 1. 本专业系统单位发生责任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正、副职各扣100分。 2. 本专业系统单位发生责任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30分,其他副职每件扣20分。 3. 本专业系统单位发生责任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D21类除外〕,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10分,其他副职每件扣7分。 4. 本专业系统单位发生责任一般D21类铁路交通事故,正、副职每件各扣1分。 5. 本专业系统单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被举报查实的,按照事故性质加倍扣分。 1. 正职每月检查本专业系统单位不少于2个,检查车间不少于2个,检查班组不少于2个,每少1个扣3分。副职检查本专业系统站段、车间、班组为正职的2倍,每少1个扣3分。 2. 正职每月下到生产一线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1次〔22时至次日6时〕,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不少于2次,每少1天〔次〕扣2分。副职下到生产一线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2次,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不少于3次,每少1天〔次〕扣2分。 3. 平安检查制度规定的个人和处室每月检查发现并解决平安问题扣分:个人每少1件扣5分;处室每少1件平安“红线〞问题,每人扣40分,每少1件A类问题,每人扣30分,每少1件B类问题,每人扣10分;个人发现并解决“红线〞、A类和B类平安问题,每个分别加10分、5分和2分。 4. 受到总公司、集团公司专题〔文件或电报〕通报表扬的,正职、分管副职加5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处长〔主任〕每月对副职进行考评,副职每月对分管科长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必须真实反映管理人员工作实绩,每少考核1人扣5分;考核不严、奖惩未兑现的,每人扣10分。 平安 目标 检查 指导 落实 机制 — 36 —
专业 管理 1. 各专业处室要认真落实总公司、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平安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健全完善平安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未到达要求的,正职扣10分、分管副职扣20分。 2. 各专业处室要依据技术规章、制度方法的变化,抓好“修、建、补、废〞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平安风险,动态修订“三书一卡〞。未落实的,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3. 各专业处室每季度对本系统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不少于1次,确定1-2个重点攻关课题,制订并落实整治细化方案和具体措施,未落实的,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对集团公司挂牌督办工程整治不到位推倒重来的,正职扣5分、分管副职扣10分。 4. 各专业处室每季度对本系统单位落实平安工作情况调研不少于1次。未落实的,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5. 各专业处室每月至少选择1个平安事故、设备故障或典型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上手组织深度分析,并形成报告。未落实的,正职扣5分。 6. 各专业处室每月对本系统下发的“红线〞、“红、黄牌〞通知书质量、量化指标完成及整改情况,管理根底、作业过程和设备质量等平安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通报预警。未落实的,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7. 各专业处室每季度对本系统平安管理薄弱和事故频发的单位约谈不少于1次。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8. 各专业处室每3至6个月对本系统1至2个平安管理根底薄弱、平安问题突出的车间实施重点帮促。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9. 各专业处室要加强每日平安信息管理,强化平安信息追踪调查分析工作,涉及高铁、动车、客车平安信息,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件件分析定责。未落实的,每件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0. 各专业处室每季度对本系统平安风险进行1次研判,同时针对平安风险易发多变的特点和季节性平安重点,及时、不定期的开展风险研判,制订并落实管控措施。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1. 各专业处室定期对本系统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2. 各专业处室每周要对本系统平安情况进行分析,对突出平安问题制定整治防范措施。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3. 本系统单位发生典型事故、故障和平安突出隐患到到总公司交班的,每件次正职扣5分、分管副职扣10分。 14. 平安预警启动后,未及时传达和采取平安风险防范措施的,每件次正职扣5分、分管副职扣10分。 — 37 —
单位 工程 运输站段领导班子成员 1. 发生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扣100分。 2. 发生责任一般D类〔D21类除外〕铁路交通事故,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30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件扣20分。 3. 发生责任一般D21类铁路交通事故,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每件扣5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件扣3分。 4. 本单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被举报查实的,按照事故性质对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加倍扣分。 1. 党政正职每月检查车间不少于2个,检查班组不少于5个,每少1个扣3分;每半年检查车间、每年检查班组到达100%。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检查车间不少于3个,检查班组不少于10个,每少1个扣3分;每季检查车间、每半年检查班组到达100%。 2. 党政正职每月下到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2次〔22时至次日6时〕,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不少于2次,每少1天〔次〕扣2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到车间、班组检查指导工平安 目标 检查 指导 作时间不少于10天,其中夜间检查不少于4次,添乘机车〔轨道车〕或客车不少于2次,每少1天〔次〕扣2分〔无添乘任务的单位,可不考核该工程〕。 3. 平安检查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领导班子集体每月检查发现并解决平安问题扣分:个人每少1件扣5分;领导班子集体每少1件平安“红线〞问题,每人扣50分,每少1件A类问题,每人扣30分,每少1件B类问题,每人扣10分;个人发现并解决“红线〞、A类和B类平安问题,每个分别加10分、5分和2分。 4. 受到总公司、集团公司专题〔文件或电报〕通报表扬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加5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1.党政正职每月组织召开平安生产委员会会议或月度平安分析例会,认真剖析本单位平安管理、设备质量、职工作业标准等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找准原因,研究对策,抓好平安薄弱环节的整治。未到达本项要求的,党政正职扣5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扣3分。 2.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的平安活动,未按上级部署制订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扣2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扣1分。 3.未按规定程序请示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的,每1天扣5分。 组织 领导 — 38 —
落实 机制 思想 政治 工作 1. 认真落实总公司、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平安管理标准化的要求,健全完善平安管理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未到达要求的,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2. 建立完善本单位干部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未建立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扣10分。 3. 党政正职每月对副职进行考评,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对分管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进行考评,每少考评1人扣5分;考核不严、奖惩未兑现的,每人扣5分;未公布考核结果扣5分。 4.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本单位铁路交通事故分析会议,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深度剖析事故根源、吸取教训,未落实的,每次扣10分。 5. 每月至少选择1个平安事故、设备故障或典型问题,党政正职亲自上手组织深度分析,并形成报告;发生的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含D21事故〕必须件件进行深度分析。未落实的,正职扣10分。 6. 每季度对本单位平安薄弱环节反思查摆不少于1次,未落实的,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扣10分;对确定的平安薄弱环节整治工程,严格实行分管副职上手组织整治,单位平安科挂牌督办、验证销号。未落实的,正职扣10分、分管副职扣20分。 7. 平安预警启动后,未及时传达和采取平安风险防范措施的,每件次正职扣5分、分管副职扣10分。 8. 加强每日平安信息管理,强化平安信息追踪调查分析工作,涉及高铁、动车、客车平安信息,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那么,件件分析定责。未落实的,每件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信息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每件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9. 每周要对本单位平安情况进行分析,对突出平安问题制定整治防范措施。未落实的,每件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0. 每季度对本单位平安风险进行1次研判,同时针对平安风险易发多变的特点和季节性平安重点,及时、不定期的开展风险研判,制订并落实管控措施。未落实的,每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 11. 本单位发生典型事故、故障和平安突出隐患到集团公司进行交班的,每件次正职扣3分、分管副职扣5分;到总公司交班的,每件次正职扣5分、分管副职扣10分。 1. 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与本单位平安关键岗位职工3~5人座谈,了解、掌握现场平安实际情况,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平安生产稳定,未落实扣1分。 2. 领导班子成员关心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对生产一线职工生活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未及时上报并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严重问题,每发生1件扣2分;未及时上报每件扣1分。 3. 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完善岗位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生产一线党支部“平安屏障工程〞建设,为平安生产提供保障,未落实的,党政正职扣2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扣1分。 — 39 —
附件8
运输站段月度平安质量考核标准
考核工程 考核标准 1. 发生责任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的单位,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免发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负同等责任者,其考核比例相同〔下同〕。 2. 发生责任一般B类事故〔B2除外〕的单位,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0%,负重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20%,负次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 3. 发生责任一般B2、C类事故的单位,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负重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负次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 4. 发生责任一般D类〔D21除外〕事故的单位,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负重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负次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2%。 5. 发生责任一般D21类事故的单位,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5%。 6. 发生作业人员责任轻伤的单位,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 铁路交通事故 消防平安事故 1. 发生责任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免发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 2. 发生责任一般火灾事故的单位,导致2人死亡或5人以上重伤、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0%,负重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导致1人死亡或2人重伤、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负全部、主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负重要责任的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 3. 未到达责任一般火灾事故,负全部、主要责任的单位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5%。 隐瞒事故 对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单位,一经查实,除按事故进行考核外,根据事故性质,每件核减事故责任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2-3万元;对协同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单位,每件核减协同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万元。 — 40 —
行车设备故障 1. 专业处室对发生的设备故障,定本系统设备管理单位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定责率不得低于70%。 2. 高铁〔城际〕设备故障每件考核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00元;普速线设备故障延时10分钟以内〔含〕不考核。延时10分钟以上,在控制件数内的〔以发生时间顺序统计,下同〕,每件考核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00元,超控制件数的每件考核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2000元〔相关单位具体控制件数为:广州机务段4件,株洲、怀化机务段各3件,长沙机务段2件,长沙电务段10件,广州电务段8件,怀化电务段5件〕。列尾故障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00元;设备故障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分别核减设备故障考核金额的100%、60%及以上、40%及以下。负同等责任的,考核比例相同;设备故障定厂家责任时,由各设备管理单位依据上述考核标准向厂家索赔,未向厂家索赔的,转定设备管理单位责任。 3. 各设备故障责任单位对责任科室的考核不得低于考核总额的5%、责任车间不得低于考核总额的20%、责任班组不得低于考核总额的10%、直接责任人不得低于考核总额的5%。 4. 设备故障处置时,因配合单位配合不力,导致延长故障延时,追究配合单位同等责任;设备故障发生后5日内,设备管理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向集团专业部门上报?行车设备故障处理报告表?〔月末发生的设备故障定责截止时间为27日24时〕,逾期每件核减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00元;隐瞒设备故障,虚报、瞒报故障原因,一经查实,除按规定考核外,每件核减相关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000元。 5. 集团公司将设备故障考核的金额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每季度由考核办公室对有关部门、单位设备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评,报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季度内设备管理较好、故障发生率较上季度降低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下发的“红、黄牌〞通知书,“红牌〞通知书每张核减责任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00元、“黄牌〞通知书每张核减责任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1000元。 对检查发现的红、黄、白牌通知书销号率低于95%时,每低1%,核减责任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2000元。 因平安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受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专题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责任单位月度平安效益达标奖3000元。 ?平安检查通知书? 问题销号率 专题通报 — 41 —
附件9
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月度考核标准
考核工程 考核标准 1.施工单位发生责任重大生产平安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直接评为D级,按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2.发生责任较大生产平安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20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30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3.发生一般生产平安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6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20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1.发生责任较大及以上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直接评为D级,按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2.发生责任一般A类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10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20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3.发生责任一般B类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8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15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4.发生责任一般C类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5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10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5.发生责任一般D类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其半年考核期内工程管理机构考核每起扣3分,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600元/人〔D21类事故按3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1.发生责任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半年考核期内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30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2.发生责任一般火灾事故,负管理责任的工程管理机构,半年考核期内考核扣分后仍为C级及以上的,按1500元/人相应标准核减工资总额,当月免发生产奖。 对迟报、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单位,一经查实,除按事故进行考核外,每件核减工资总额2-3万元。 各专业处室、安监部门检查发现问题下发的“红、黄牌〞通知书,“红牌〞通知书每张核减工资总额3000元、“黄牌〞通知书每张核减工资总额1000元。 对检查发现的红、黄牌通知书销号率低于95%时,每低1%,核减工资总额2000元。 因平安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受到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专题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次核减工资总额3000元。 生产平安事故 铁路交通事故 消防平安事故 隐瞒事故 ?平安检查通知书? 问题销号率 专题通报 — 42 —
抄送: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
广铁〔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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