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5日下午5:30时重庆长风化工厂发生一起苯酚泄漏事故,现场作业工人2人中毒,其中1 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3月5日下午2:10时,该厂四车间缩聚工段操作工左权和周平接受安排更换B套设备底部 837阀门。2:20时,未安装完的阀门口突然喷出苯酚液体,直接溅到了面对阀门口的左权满脸,站在其左边周平的右侧面颊及右前臂屈侧皮肤也被回溅的苯酚灼伤。左、周二人立即到约20米处的冲洗池进行冲洗。约十分钟后由受轻伤的周平和另两个工人将伤势严重(其时已神志不清、双臂强直性抽搐、口吐白沫、双耳泛青等明显中毒症状)的左权送往职工医院救护。4:40时左右将左权急送到长寿区人民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00时死亡。诊断为“化学性中毒肺水肿”。厂职工医院对轻度灼伤的周平进行了冲洗、敷药、包扎和输液及留诊观察。
二、事故原因
3月5日下午,该厂四车间缩聚工段因更换B套设备底部 837阀门。工段长通知酯交换组的工人,不要打开A套设备底部阀门。由于酯交换组的工人没听见这一口头通知,主操工便按常规操作程序安排辅操工去打开和B套底部阀门互通的A套设备底部阀门“放苯酚”,造成了此次苯酚泄漏事故。
三、结论
根据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生产过程中工作衔接出现差错,导致的苯酚液体泄漏,致使两名检修工人急性中毒的安全责任事故。现已由工会、安监、、化医集团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次事故的发生,还暴露了该厂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只是一种形式挂在墙上,在生产过程中领导和职工未严格遵照执行;
(二)工人对苯酚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个人防护意识,在设备检修过程中未配带个人防护用品,认为只有在可能发生光气泄漏或者中毒的情况下才使用配备的防毒面具;
(三)作业场所应急措施不健全,未配备有效的急救用品。 四、意见和建议
为预防急性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防护知识,教育职工遵守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急救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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