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台防汛工作是本项目的物业服务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本项目抗台防汛工作是保障本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本项目抗台防汛工作,特结合小区或大厦内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设立本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抗台防汛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物业服务中心主管
成员: 本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或人员。
二、本物业服务中心抗台防汛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抗台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市场物业管理处的抗台防汛工作。
2、部署年度防汛抗台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汛职责,落实责任,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防汛准备工作。
3、遇大暴雨、台风、高潮位等可能出现的较大灾害时,要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抗台防汛、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修复被毁设施,恢复生产。
4、建设和完善抗台防汛指挥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
三、 汛前准备工作
1、汛期为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
2、组织汛前防汛设施检查,督促防汛措施落实,对设备机房、供配电机房、电梯机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
3、完善防汛抗台经济预算制度和抗台防汛指挥网络,并成立抗台防汛抢险突击队。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力以赴尽快解决。
5、按照各自职责,准备防汛抗台物资。
四、汛期防御工作
防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
一级防御为防汛准备阶段;
二级防御为行动阶段。
1、一级防御: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市时。
⑴要进入特殊天气工作秩序,加强防汛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密切注视台风、暴雨的动向,根据天气情况对下阶段的抗台防汛工作提出方案。
⑵要掌握小区或大厦内易积水部位情况,并组织力量,落实强排措施。
⑶对树木、路灯杆、线路、指示牌等进行检查固定。
2、二级防御:当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有特大暴雨时
⑴本物业服务中心防汛抗台小组负责人到岗值班,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部署抗御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对物资到位和抢修情况进行检查。
⑵要做好小区或大厦内积水部位的排水和巡查工作,抗台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待命,做好准备工作。
五、汛后补救恢复工作:台风警报解除,降雨基本停息。
1、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本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配合“滨江大厦”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检查和修复损毁设施设备。
2、本物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卫生保洁人员对小区或大厦内的道路和下水管道、化粪池等公共部位进行清扫消毒与清理疏通。
3、本物业服务中心及时上报本次台风期间暴露的问题及其补救措施。
消防灭火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消防法》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制定本“灭火预案”。当发生火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思路敏捷、迅速判断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与措施。
一、报警:
1、迅速打火警电话119,告之内容。
2、 火灾详细地址。
3、 燃烧物对象,火势大小。
4、 有条件可到附近路口迎接消防车。
二、迅速参加灭火救援:
1、如火情初起,着火范围小,可用灭火器进行扑灭。对发现晚,火已形成一定范围,采用就近的消火栓接水带接水枪喷水进行灭火扑救。(但先要切断现场电源)
2、义务消防人员当接到(发现)有火情时应迅速赶到现场参加灭火救援和组织人员疏散,利用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灭火。
3、义务消防人员迅速根据现场消防设备、现场需要及对应关系启动相关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切断着火现场电源,开启受控的应急疏散指示灯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启动新风机、打开层间送风口阀、启动排烟机、打开层间排烟阀、电梯迫降到一层等消防设备器材。
三、消防车赶到后,听从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调配,进行灭火扑救,直至灭火结束。
四、秩序维护员加强现场保卫工作,以防“趁火打劫”。
五、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做好火灾后现场的保卫,积极配合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工作。
六、开展有组织的灭火救援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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