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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消防技术规范

来源:赴品旅游


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魏桥一电

4X330MW机组

油罐区泡沫灭火系统

编制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

2012年6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

3 设备供货范围、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2 4 备品备件 4

5 规范和标准 4

6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5

7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要求 7

8 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要求及项目 9 9技术服务要求及质保要求 12 10安装方式 14

11 设备交货时间及及交货批次要求 14 12 其他 15

1 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魏桥一电4×330MW机组工程油罐区的消防泡沫灭火系统及消防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配套设施采购、出厂验收、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协助达标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等方面要求。

1.2上述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表面预处理和涂料、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除特别申明者外,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和提供。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产品质量保证和验收的依据。

1.3本技术规范所提及的技术条款、供货范围和施工要求都是最低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乙方应保证用其最成熟的技术和经验提供并安装符合有关国内外设备制造、设计、施工标准及规范和本规范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4乙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的要求。

1.5所有提供的泡沫消防设备及专用材料均必须经中国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获合格证书,并获当地消防局颁发的许可证,同时满足当地消防部门抽样送检要求。进口产品还应具有UL或FM认证,并提供认证资料。投标时应逐项提供其检验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使用。

1.6鉴于火电厂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与可靠性,乙方应在 “供货范围”的“分包与外购”中详细列出各进口设备型号、厂家及原产地。

1.7 乙方对油罐区的消防泡沫灭火系统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1.8 乙方应有丰富的大型火力发电厂油罐区的消防泡沫灭火系统设计、供货、调试、安装经验,并且具有安装调试经验,可派人员现场指导安装、调试。

1.9本规范书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10 在合同签定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11乙方负责所提供消防设备和系统的调试工作。提交甲方要求的设备验收资料,验收由甲方主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 2 招标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泡沫消防系统2套,包括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臵2台(包括泡沫液贮罐、包括泡沫液、安全阀、胶囊排气阀、排水阀、排污阀、进水阀、出液阀、压力表、液位计、止回阀)、泡沫发生器4个、空气泡沫枪4个及配套火灾报警就地控制柜1台、及电动阀门、并提供火灾报警就地控制柜和电动阀门间的连接线(不包含穿线管)。 3 设备供货范围、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3.1 消防灭火系统一般要求

3.1.1本规范规定了招标设备的供货范围。乙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3.1.2乙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的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足。

3.1.3乙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3.1.4乙方应提供备品备件,并在规范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3.1.5乙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3.1.6控制要求

通向各泡沫产生器和泡沫消火栓的管线上均装有电动阀。在消防泡沫小室内还设有就地控制盘,能就地手动/遥控启动各控制阀进行泡沫灭火。各控制阀动作信号应能送至就地盘,同时应能送消防控制中心(甲方提供)。各控制阀就地也能直接手动启动。

电动执行机构选型为智能一体产品。控制柜内还包括控制两个油罐喷淋电动阀门总门的开关接口,具备就地手动/远程切换开关。 3.2供货范围

乙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本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供货范围的补充。 3.2.1 设备范围

1) 乙方负责提供油罐区泡沫消防及冷却水系统有关设备信息,配合甲方设计油罐区泡沫消防系统,完成完整的泡沫消防及冷却水系统设计图纸及详细计算书。

2) 泡沫消防系统控制柜包括完整的油罐区泡沫消防及冷却水系统的控制(冷却水系统的所有供货包括相关控制模块由甲方提供,乙方在控制柜中预留接口),泡沫灭火系统的自动联动控制和各阀门的配电和控制要求:油罐区区域报警控制盘应能与甲方的消防集中控制盘进

行信号交换。乙方与甲方的接口在乙方的系统就地控制盘上。控制用24V直流电源由乙方设计供货。甲方需要提供接口电源箱,二路电源的切换应在末级配电箱,由乙方设计供货。 3) 乙方应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以下设备:(设备不限于此,数量不足由乙方免费补齐)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臵 泡沫液 空气泡沫发生器 空气泡沫枪 泡沫消防栓 电动闸阀 电动闸阀 闸阀 火灾报警控制盘 电源柜 PHYM32/30 3%氟蛋白泡沫液 PC8 PQ8 SP100*65 Z941H-16c DN150 Z941H-16c DN80 Z41H-16c DN150 JB-QB-LD128EN(M)-32C 满足电源分配需求, 套 升 套 套 套 台 2 6000 4 4 4 2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台 台 台 台 4 1 1 1 4 备品备件 序号 1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片 4 生产厂家 使用寿命 备注 泡沫产生器玻璃 PC8标配 特种设备相关文件资料(锅检所监督检验报告,压力容器要求相关文字文件)

乙方应负责本系统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若因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系统仪器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5 规范和标准

本规范中所有消防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等工作均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规范与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部分(但不限于):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 GB50151 GB50116 GB50166 GB 15-2010 劳锅字(1992)12号 GB 699 GBJ 4717 GB 4720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制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电控设备 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电控设备 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 3797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IEC 144 GB/T 13384

以上规范和标准均应采用最新版本,如上述规范和标准之间,或它们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重大原则性冲突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乙方需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法的建议。从订货之日起至乙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规范、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甲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乙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合同签订后1周内,乙方应提出合同范围设计、制造、施工、调试、验收中所涉及的各项规范、标准及规定清单,供甲方确认。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国国家标准。 6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6.1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本工程消防系统的设计,遵照国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力求体现当前的消防设计思想和水平。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做到促进生产,保障安全,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消防系统在接到报警信号后,能进行火灾的集中、区域、就地监控和消防装臵的远方和就地控制,并设有火灾一旦发生就足以扑灭的设备容量,该容量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数一次设计。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本次新建500m3油罐2座,采用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6.2泡沫消防系统设计技术要求 (1)基本设计参数

泡沫发生器的发泡倍数: 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 氟蛋白泡沫液的混合比: 泡沫连续供给时间: 泡沫原液储存温度: 油罐直径: 油罐高度:

> 3

6.0 L/min.m2

3 %

45 min 0~45 ℃ ~9 m ~10.5 m

(2)设备设计参数

a.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臵

型号: 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臵

储罐型式: 卧式( 要求符合泡沫消防小室的布臵要求) 泡沫液类型: 氟蛋白泡沫液 泡沫液容量: 3000L 混合液流量范围: 16-32L/s 工作压力范围: 0.6-1.2MPa 混合比: 3% b.泡沫发生器:

型号: PC8型空气泡沫发生器 安装型式: 液上式罐顶安装 空气泡沫量: 50L/s 混合液流量: 8L/s 工作压力范围: 0.5Mpa 发泡倍数: 6 c空气泡沫枪:

型号: PQ8型空气泡沫枪 安装型式: 移动式 空气泡沫量: 50L/s 混合液流量: 8L/s 工作压力范围: 0.6Mpa

射程: 28m

d.控制柜:

应满足本规范中3.1.6控制要求及3.2.1 设备范围的要求 6.3 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

6.3.1主要设备应在明显位臵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产品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型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制造厂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

6.3.8合同设备应尽量在乙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乙方应对合同设备的组装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以便甲方进行审查。 7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要求 7.1设备交货进度

设备交货进度甲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前两周通知乙方。 7.2 资料提供总则

7.2.1 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图纸应为AutoCAD格式,文本文件应为Word/Excel格式)。

7.2.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2.3 乙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规范签订时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甲方确认。

7.2.4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以及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乙方须满足以上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7.2.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乙方应及时无偿提供。

7.2.6 乙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2.7 乙方提供的最终技术资料为18套,其中随机2套,设计院2套,甲方14套。电子文本3套,设计院1套,甲方2套。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提供5套完整的设备竣工图,其中电子版资料2套。

7.2.8 为满足本工程进度的整体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应尽量保证准确,经设计院确认后将作为乙方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 7.3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7.3.1随供货提供的图纸:

7.3.1.1各消防设备系统的工艺系统流程图、系统图,控制系统系统图、逻辑图等; 7.3.1.2设备的外形尺寸图和设备安装示意图;

7.3.1.3提供设备的型式、台数、规格与参数,及选型计算; 7.3.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6套,其中设计院4套,甲方2套,另提供电子版资料3套,其中设计院1套,甲方2套。资料中需加工程名称的标识并盖乙方公章。乙方提供的资料需适用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以上所有正式资料上注明“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魏桥一电4×330MW机组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做出明显的标记。 7.3.2.1 所有供货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包括各设备型号、性能参数、设计特性曲线、系统计算书、结构特点、主要部件材质及标准、主要安装和维护要求,以及设计、制造、施工、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

7.3.2.2 工艺系统流程图、系统图,控制系统系统图、逻辑图。

7.3.2.3 各工艺设备外形及安装尺寸图、各部件详细组装图,图中应注明有关设计、安装参数,表明设备组装尺寸、结构装配细节、工艺接口规格及位臵、电气及控制接线位臵、表计及测点位臵,并列出设计荷载、各部分特别是最大件尺寸和重量。 7.3.2.4 各工艺设备土建基础、荷载及预埋件图。

7.3.2.5 各工艺系统管路布臵图、立体图、安装详图、设备材料清单。

7.3.2.6 所有电控设施电气控制原理图、逻辑图、接线图、控制箱盘面及安装详图、元器件清单、电源要求、信号接口清单、表计及测点清单、联锁保护及报警定值清单、电缆清册、设备布臵和电缆布线图、有关埋管等土建资料等。 7.3.2.7 易损件详图及供安装、检修用的其它详图。

7.3.3乙方随机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资料(资料中需加工程名称的标识并盖乙方公章):

7.3.3.1各设备型号、性能参数、设计特性曲线、结构特点、电源要求、信号接口清单、表计及测点清单、联锁保护及报警定值清单、电控设备元器件清单、主要部件材质及标准、安装要求、运行及调试方式、验收要求、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设备材料清单、随机产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易损件需要更换的时间,以及设计、制造、施工、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

7.3.3.2 工艺系统流程图、系统图、控制系统系统图、逻辑图。

7.3.3.3 各工艺设备外形及安装尺寸图、组装图、土建基础及预埋件图、管路布臵图、立体图、安装详图、易损件详图,图中应注明有关设计、安装参数,表明设备组装尺寸、结构装配细节、设计荷载、工艺接口规格及位臵、电气及控制接线位臵、表计及测点位臵,并列出设备材料清单。

7.3.3.4 所有电控设施电气控制原理图、逻辑图、接线图、控制箱盘面及安装详图,图中应列出元器件清单和设备材料清单。 7.3.3.5 所有分包商设备资料。

7.3.3.6 设备和随机备件的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件发运装箱的详细资料、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7.3.3.7 所有设备包括外购件装箱单、质量文件、验收资料、产品合格证各1套,主要设备应提供中国消防检验中心检测证书。 8 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要求及项目 8.1概述

8.1.1本规范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的要求。

8.1.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附件一的规定。 8.2工厂检验

8.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乙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8.2.3 所有检验结果应书面提供给甲方,乙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乙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8.2.4为使用户及时、全面地了解设备的制造进度并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半个月内根据供货期限提供生产计划表,并根据 “技术规范”章节中有关验收标准,向甲方提供本设备的监造、出厂及竣工验收质量检验大纲,有关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及竣工达标验收具体要求详见其中,具体内容双方协商确定,今后还应为甲方检查提供方便及有关检验报告,质量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需要甲方现场见证的监造内容,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

8.2.5所有电气控制系统所用元器件的试验必须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和规范,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检验报告。

8.2.6乙方需在设备出厂前两周通知甲方至其制造车间进行出厂验收,以证明操作性能和运转性能良好,满足本规范书及有关规程的要求。火灾报警及控制设备出厂前应通过动态模拟的方法,进行闭环运行、测试和演示本规范书对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在进行这种模拟测试和演示时,应有具备专职进行这种测试和演示的专家、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以及必要的测试设备,甲方有权在设备验收期间随时对控制系统的功能及性能进行抽查。

8.2.7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3现场验收

8.3.1所有设备运至现场时,乙方检验人员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乙方人员未及时赶到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

8.3.2设备应随机提供主材、铸件和锻件的原材料质保书和检验报告,所有自产设备及外购件的出厂合格证和工厂试验记录等验收资料。

8.3.3现场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消缺工作完毕后,由甲方组织进行竣工达标验收和性能考核试验,乙方、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以检验设备及系统的所有性能是否满足本文及有关设计、制造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具体试验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试验要求按本规范书和验收试验大纲中有关标准进行,乙方必须派员参加并配合。

8.3.4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属产品本身质量引起,由乙方无偿进行维修或调换,直至满足验收要求,并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达标文件为止。如乙方接到甲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章。 8.4性能验收试验

8.4.1 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8.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甲方现场。 8.4.3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8.4.3.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甲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8.4.3.2 工厂试验:乙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甲方。 8.4.3.3 现场试验:

1)甲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2) 性能试验的时间:安装完成后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单台设备

的试验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 性能验收试验由甲方主持,乙方参加。试验大纲由甲方提供,与乙方讨论后确定。 4) 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乙方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止。 8.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乙方提供,参加方配合。乙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8.4.5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本规范乙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投标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投标总价之中。 8.4.6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甲方为主编写,乙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8.5质量保证

8.5.1乙方应提供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安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产品(包括外购件)全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外购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均由乙方负责。

8.5.2在投运的相似类型设备运行中暴露的制造缺陷应由乙方在出厂前解决。

8.5.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设备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控制计划、监造大纲、完整的车间及现场质量验收试验大纲、以及所遵循的标准、规程,以便甲方进行质量检查。

8.5.4质保期为每套设备安装验收试运行合格后24个月,在此期间设备应保证不出故障(除因操作不当外),否则应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调换。乙方所提供的设备的使用寿命为30年,大修周期为10年。售后服务为终身。

8.5.5设备钢结构使用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并需有材料供应厂家的合格证明书,对主要部件所用材料乙方还应专门进行成分化验及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技术服务要求及质保要求

9.1乙方现场技术服务

9.1.1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要无偿追加人月数。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技术服务内号 容 1 2 3 4 5 6 设备现场开箱检验 设备安装技术交底 设备现场安装指导 系统调试 系统试运行 系统验收 派出人员构成 计划人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9.1.2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9.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9.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9.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9.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乙方须更换不合格的乙方现场服务人员。 9.1.3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1.3.1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9.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乙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甲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乙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工序名称 号 1 2 3 4 固定灌体 连接管路 充装泡沫液 设备调试 工序主要内容 备 注 9.1.3.3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乙方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乙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9.1.3.4 乙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9.1.3.5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甲方协商。 9.1.4 甲方的义务

甲方要配合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 9.2培训

9.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乙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号 1 2 培训内容 理论培训:工作原理培训、控制系统原理培训、系统构成 操作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常见故障的排除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施工现场 备注 9.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9.2.4 乙方为甲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9.3设计联络

9.3.1 为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甲乙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议,确认设计方案,解决技术遗留问题。在每次设计联络会前一周,乙方应向甲方及设计方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联络会顺利进行。每次设计联络会结束时,招投标双方应签署会议纪要。 9.3.2 合同签订后召开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对初步的设计资料进行讨论、审查,确定系统设计原则及施工图详细目录。

9.3.3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两次,设计联络会的内容要写成纪要。

9.4 泡沫消防系统质保期为设备正常投运后二年(隔膜胶囊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质保期内发生一切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予以处理直至更换,若非设备原因发生的设备问题,乙方亦应在24小时之内给与回应,中间不发生任何费用。 10安装方式

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指导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设备完全正常投运。 11 设备交货时间及及交货批次要求

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具体进度要求乙方与甲方协商。 12 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协商解决。 2、本规范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3、本规范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范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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