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原则——防排结合,刚柔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 2.防水等级(表10.6-1)
表10.6-1 防水等级
3.防水层耐用年限——参照屋面防水,且宜比屋面提高一级。
4.防水材料——以补偿收缩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为主,再加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 5.设计依据——国标《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深圳市《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SJG-2007)(报审稿); 深圳市《建筑防水构造图集》(SJ·A、SJ·B)。 6.构造层次(图10.6-1)
7.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表10.6-2)(防水混凝土厚度d≥250mm)
表10.6-2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
8.地下室底板防水(Ⅱ级)(表10.6-3)。
表10.6-3 地下室底板防水(单位: mm)
9.地下室外墙防水(Ⅱ级)(表10.6-4)。
表 10.6-4
10.地下室防水设计要点
(1)应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结构,并设附加防水层。附加防水层应设在迎水面(即外防水)。当无法作迎水面设防时,可背水面设防(即内防水)。
(2)自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50mm。 (3)防水节点应连续密封,不得间断。 (4)在两种不同材料交接处应留槽密封。 11.地下室防水节点大样图(图10.6-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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