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 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 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 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 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 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 置意见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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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 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 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 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合作社 社务公开制度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 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 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 五、意见反馈
每次村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 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 7 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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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 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六、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 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以及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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