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 (身份证号: )系我小区(村)居(村)民。根据有关要求,所有返程人员需进行为期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该居(村)民于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在家进行了自我隔离观察。现隔离期满,该居(村)民体温正常,无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同意解除其医学隔离。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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